組織
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設總所及9個分所,總所設管理處、業務處及資訊處;分所包括台中市及高雄市2個一等分所、桃園市及台南市2個二等分所及新竹市等5個三等分所。
(財團法人台灣票據交換所組織圖)本所稽核室隸屬董事會,稽核室主任秉承董事會決議及董事長之命,綜理本所稽核業務。本所置總經理、副總經理各一人,總經理秉承董事會之決議及授權,綜理本所事務;副總經理輔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