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批次代收代付

首頁ACH批次代收代付常見問答

常見問答

ACH批次代收代付業務問與答


Q:廠商如何辦理支付貨款之代付交易?

A:廠商先行製作整批代付貨款交易提出檔,並於入帳日前一營業日(依發動行約定時程)將代付交易提出檔送交發動行提出,於次一營業日即可入帳。


Q:ACH存摺列印之規則?

A:ACH存摺列印之規則係第一優先列印ACHP01檔案規格之存摺摘要欄位資料,如無資料,第二列印中文簡稱,後續如收受行存摺欄位足夠,會再列印交易項目。


Q:入扣帳時間是否有統一規定?

A:ACH入扣帳時間,為次一營業日視各參加單位作業時間而訂,但細則規定國稅退稅案件(215退綜所稅、235退營所稅及240退營業稅)入帳時點最遲為入帳日上午9時,其餘代付案件入帳時點最遲為入帳日上午12時。


Q:郵局是否可辦理代收扣款?

A:郵局目前代收案件只開放704人壽保費交易項目,本所正在努力洽談是否可全面開放代收交易。


Q:個人可否發動ACH代付業務,如何辦理?

A:為降低洗錢風險,目前停止辦理無商業統一編號之自然人透過ACH批次及圈存服務平台提出代付及轉入業務之交易。


Q:颱風天如何辦理ACH批次代收代付業務?

A:依據台灣票據交換所因應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項票據交換及退票紀錄作業須知第6點第1款第3目及第6點第4款規定:媒體交換作業之代收業務,如遇部分地區扣款行總行停止上班時,其代收款項應俟扣款行於次一營業日辦理退件交換作業完成後,始得抵用。總所全日停止上班電子票據提示交換與退票交換、媒體交換作業停止辦理。


Q:ACH批次代收代付業務,可辦理那些公用事業代繳稅費?

A:個人綜合所得稅、汽車燃料費、商港服務費、中華電信電信費、台電電費、瓦斯費、台北自來水水費、台灣自來水水費、六都及新竹縣市政府路邊停車費等。


Q:ACH建檔軟體是否甚麼人都可使用?有需要更新嗎?

A:只要有電腦,從本所官網ACH批次代收代付頁面之資料下載「新格式ACH提出資料建檔軟體及銀行代碼轉換程式」即可使用;只要有連接網路之電腦會自動更新新版程式。


Q:建立「DDA授權檔」與「ACH批次代收扣款檔」明細資料時,有哪些欄位是必填欄位?

A:首先於建檔軟體中批號管理功能鍵入提出代表行代號及發動者統一編號資料。

「DDA授權檔」必填欄位共5項,分別為收受行代號、委繳戶統編、委繳戶帳號、用戶號碼、新增或取消。

「ACH批次代收扣款檔」必填欄位共5項,分別為收受行代號、收受者統編、收受者帳號、用戶號碼、金額。


Q:建立「ACH批次代付交易入款檔」明細資料時,有哪些欄位是必填欄位?

A:「ACH批次代付交易入款檔」必填欄位共4項,分別為收受行代號、收受者統編、收受者帳號、金額。


Q:在建檔軟體ACHP01新增批號的畫面中,有個「檔案提出日期」欄位,是否就是填寫業者轉交檔案給銀行那一天?還是填寫實際入扣帳的日期?

A:兩者皆非;此欄位請填寫實際入扣帳日期的「前一營業日」。

若實際入扣帳日期是113/9/25(三),則檔案提出日期要填寫113/9/24(二)。

若實際入扣帳日期是113/9/30(一),則檔案提出日期要填寫113/9/27(五)。


Q:ACH批次代收業務是否可列印收據?

A:可使用ACH建檔軟體中通知單及收據列印功能,列印代收成功款項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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